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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1-04-14 发布
政教处范文之校本研修学时认定考核方案
校本研修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主渠道。根据省市区教师校本研修的文件精神,要求教师每学年校本研修不少于40学时。为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,规范管理。特制定我校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考核方案。
一、课题研究
国家、省、市、区四级批准研究并结题的课题,课题主持人或执笔人,按国家、省、市、区、校级计20、15、12、10、8学时;课题主要参与者按国家、省、市、区、校计15、10、8、6、4学时。课题要求有实施方案、过程资料、阶段性中期总结、结题报告等完整资料,主持(执笔)、参研不能重复计算。
二、专业引领
1. 专题讲座。若本人承担校级、区级、市级及省级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别计2、4、6、8学时/次,(每次不少于两小时)。
2. 校际交流。区级组织的专题培训(或作课)活动,主持人交讲稿,按每次计2学时,市级计4学时。
3. 青教培养。指导青年教师,有计划、有过程、有记录,完成培养任务,经学校考核合格,指导教师计2学时/学期。
4.
上公开、示范课。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,登记教学课题,按国家、省、市、区、校级分别计8学时/次、6学时/次、4学时/次、3学时/次、2学时/次。
三、教研活动
1. 听课评课活动。有记录、有评议或评价,每节计0.5学时,校外听评课同,上限为5学时。
2. 专题研讨。参与教研活动,有学习及考勤记录,每次分别计1学时,专题发言人计2学时/次;备课组活动,有考勤、有活动记录,参加者每次均计1学时。
3. 命制试题。年级月考、期中、期末(含高考模拟)试题,2学时/次;
四、自主研修
1. 师德学习。以学校评议结果为准,分等次计学时,上限为3学时/学期。
2. 业务自学。
1)完成文件阅读签收或学习材料签收等,以文件签收统计为准,计1学时/篇;
2)完成《校本研修笔记》中自主研修读书笔记,检查合格,计4学时;
3. 教学成果。
1)每学期完成优秀教学设计、论文、课件、教学案例等其中之一,计2学时 。
2)完成《校本研修笔记》中教学反思及教学工作总结,检查合格,计4学时。
4. 获奖。论文、赛教、竞赛等获奖,按国家、省、市、区级分别计10、8、6、3学时,同篇只计一次最高等次。
5.教学资源共享。
1)获奖论文、教学设计等上传学校网站,每篇1学时;上限3学时;
2)导学案上传以备课组为单位每学期不少于5篇,每人计1学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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