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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1-05-10 发布
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中课堂教学评定实施办法
一、评定对象
1、全校文化课教师,男教师58岁、女教师53岁以上除外。
2、除习题训练课、考试测验课以外的所有课型均要接受随机评定和公开课评议。
二、评定形式和方法
1、高一高二文化课教师分为五个大组、高三分为五个组开展评定,具体为语文组、数学组、英语组、理科综合组、文科综合组。评定形式有四种: 组内评定,考评组评定,领导推门评课和教务实地、视频巡查评课,学生座谈、问卷评定。
2、组内评定。公开课由组内全体教师集体评定。备课组长负责召集,组内无课的教师必须参加听课,当堂课最后5分钟所有听课教师参照《荆门一中“学生主体课堂”评价量化表》评分,教务处安排专人在教室门口收表,取平均分(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)为组内评定得分,评分表原件、总分交教务处(王瀚卿)。教研活动时以备课组为单位对每节公开课进行评议。
3、考评组评定。在公开课之外在总控室随机抽课评定,主要评定课堂规定动作落实情况。基本形式不达标的课堂将通报批评。
4、领导推门评课,教务实地、视频巡查评课。监督检查平时教师新授课是否符合《评价量化表》中各项评分细则。
5、学生座谈、问卷评定。期中期末集中进行,根据学生意见评定满意和不满意课堂。
6、教师课堂评定得分为第2、3、4项之和,其中第2、3项分别占70%、30%,第4项评为不满意课堂一次扣20分。
三、结果利用
课堂评定得分以40%的比例计入学期教师教学业绩,与绩效工资挂钩。凡有被评定为不满意课堂者不得评为任何教学类先进。
四、分工及职责
教务处总负责,全面负责该组的评定组织工作,所属备课组长和年级教学副主任协助组织。
2、职责
教务主任:统筹安排评课事宜。
组 长:1、安排组内教师的公开课,每周1-3节;
2、组织考评组监控室随机评课,汇总得分。
备课组长:1、具体安排教师的公开课时间,每周五下午向年级教学副主任报下周安排;
2、通知并督促组内无课的教师参加听评;
3、组织教研活动,对每节课进行评议。
教学副主任:1、汇总打印当周本年级公开课总表;
2、相关协调工作。
3、考评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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